近期,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颁布了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,其中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,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、疏散走道、楼梯间、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。该《规定》将于2021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